阿猛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阿猛镇关于2017年安居房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阿政请〔2017〕2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猛镇2017年安居房改造工程项目实施。
二、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改建、扩建。建设地点:阿猛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2017年对阿猛镇450户安居房改造区建筑物(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筑总面积81000㎡,其中,改建48600㎡,扩建32400㎡。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800万元,政策性贷款3000万元。
五、建设期限:2017年
请接文后,请按相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