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41007-532622166362
  • 文 号砚政发〔2024〕22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0-07 15:18: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白  宇(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机关事务、爱国卫生、红十字会、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局、县红十字会、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砚山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凤传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砚山至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县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侨联、县侨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砚山支公司。

分工协作关系是:马  娴—白  宇。其他同志分工不变。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