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昌继明 任县乡村振兴局长;
田维梅 任县数据局长;
张洪浦 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阳洪文 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芶国艳 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刚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苏为友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 冬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不再担任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主任;
何文斌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远香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不再担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海涛 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普俊维 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顺超 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韦 勇 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水广 不再担任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蒋忠顺 不再担任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丹 不再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