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进一步规范评标现场秩序,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州有关要求,现就评标现场纪律作如下以下几点强调,请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评标期间,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其他与评标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评标室。业主代表、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只能在监督室开展工作。
二、进入评标室的人员应主动将一切通讯设备放入保管箱,严禁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室。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会成员不得随意进出评标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应征得现场监督人员的许可后,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评标室。
四、评标专家评标时,应独立进行评审。不得随意走动、交谈,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五、本要求从2022年7月20日开始执行。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