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镇属各办(中心、所、队):
现将《江那镇2022年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江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那镇2022年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卫人口发〔2019〕53号)、《文山州2022年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计生协发〔2021〕3号)、《砚山县2022年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计生协联发〔2021〕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计生保险工作,为广大计生群众提供多层次的保险保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中积极作为。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艋 江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姚先国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公司经理
李永海 江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沈 斌 江那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余建兰 江那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忠萍 江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谢永莲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公司团险部人员
杨民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公司团险部人员
杨兴能 舍木那村党委书记、主任
王洪杰 铳卡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纪俊军 路德村党委书记、主任
权光杰 听湖村党委书记、主任
李天丽 芦柴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田时祥 书院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王仕明 秀源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陈珍文 嘉禾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杨 涛 锦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武江 羊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李兴伟 子马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肖自云 郊址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谭玉菊 同心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彭 飞 三七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江那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建兰、杨忠萍同志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督察、日常统计、追踪等。
办公室电话:0876-3127985 保险公司电话:0876-3125526
三、工作任务
全镇2022年计生家庭保险总任务:8370人。
村社 | 保底目标人数 | 奋斗目标人数 |
书院 | 838 | 1022 |
锦山 | 733 | 893 |
嘉禾 | 920 | 1123 |
郊址 | 492 | 600 |
秀源 | 987 | 1203 |
羊街 | 533 | 650 |
子马 | 504 | 614 |
三七 | 52 | 63 |
同心 | 772 | 940 |
听湖 | 511 | 623 |
路德 | 685 | 834 |
芦柴冲 | 132 | 160 |
舍木那 | 794 | 967 |
铳卡 | 417 | 508 |
合计 | 8370 | 10200 |
备注:保底目标人数按照人口数比例下达。
四、推动时间
2022年1月20日启动,3月30日完成总任务的100%。
五、保险产品
文山计生保险组合产品。保险费40元每人/每年,投保年龄65周岁及以下。每人每份保障为:
(一)被保险人若因意外造成身故,赔付20000元。
(二)被保险人若因意外导致残疾,在20000元内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三)被保险人若因疾病身故(首次投保疾病观察期30天,连续投保不受此限)赔付5000元。
(四)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支出的住院费用,扣除100元后,按80%赔付,最高赔付3000元。
(五)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
1. 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身故,赔付20000元。
2. 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残疾,在20000元内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
3. 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赔付门诊医疗费500元。
4. 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住院医疗治疗,最高赔付医疗费1000元。
5. 因接种疫苗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给付住院津贴每天30元。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被保险人,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100%,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被保险人,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80%。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制。县计生协和中国人寿砚山县支公司与各乡(镇)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保险公司办公室电话:0876-3125526,谢永莲:18387693353,杨民慧:15025250287。
(二)培训启动。各村社于2022年1月22日前召开启动会。
(三)定期督导。镇计生协和中国人寿砚山县支公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收费方式。传统收费模式和“商户宝”平台收费相结合。主推“商户宝”平台收费,要求在培训启动前,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名称提前上报,以便提前在“商户宝”平台完善信息,启动后可立即宣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