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4 08:29:47     来源: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1160

张廷聪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5号“关于帮助解决维摩乡斗果村委会干居线(河边段)增加道路涵管和部分道路路段挡土墙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铳居线(干居线)K44+500~K44+540,K44+800~K44+890,K45+300~K45+371路段存在雨水季节易发生淤泥冲刷堆积路面现象。处理方案:一是安排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在上述路段增设长度为201米挡土墙,数量为73m³,计划投入资金43800元;二是计划在该路段增设4道直径1米的圆管涵,总长28米,计划投入资金100000元(含附属设施跌井、引送水等),待资金落实后,将督促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实施;以解决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旋,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