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雪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设砚山凤凰广场老年人活动设施的建议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切实改善文化设施条件,我县切实加大建设力度,在县城北片区投入8.5亿建设了规划总用地354.55亩,净用地面积290.8亩的民族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砚山民族剧院、文化传媒中心、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民族文化广场及雕塑。目前,除文化传媒中心内装项目暂未实施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极大地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娱乐。同时,为增加县城区的活动场地与设施建设,相继投入资金建设了天润龙湖公园文化活动广场、砚安公园文化活动广场等便民设施。砚山凤凰广场的修缮于2021年开始,当年完成修缮,该项目由盛禾地产投入资金修缮,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实施。鉴于您提出的“增设砚山凤凰广场老年人活动设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重新划分,增设健身器材目前属于体育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体育工作已经并入了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健身器材”等活动设施需要向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申请。
再次感谢您对砚山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我县文化事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维,0876—312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