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亮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98号提案“关于设置盘龙高速路口至文平二级路中间的路段标志的建议”,收件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转交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砚山大队,联系云南省交通执法局文山支队砚山三中队与中交建云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文山管理处协调对接,提出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蒙文砚高速公路于2017年通车运营,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减速设施设置和加强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减速设施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保障道路通行效率和行车舒适性,云南省于2022年6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减速设施规范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公路减速设施设置,对道路通行造成较大影响的减速丘,应由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路养护单位联合论证后予以实施。蒙文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方案设计已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查批复,现有交通安全设施经过排查论证已满足规范要求,建议不再新增减速丘(带)等设施。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绍香,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