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维摩彝族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砚山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砚山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点、重点任务,全面履行法治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就维摩彝族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维摩彝族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基础建设。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本乡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要求成立维摩彝族乡综治中心,负责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专门工作力量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按照每个部门的执法需求及时配备足够的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等内容。通过指定网址或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档案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检查12次,检查商店、企业、超市等134家次;办理行政许可114件次;办理行政确认86件次;落实重大执法前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确保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今年我乡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司法所、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登录司法执法网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并以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不少于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2023年我乡共组织2批次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我乡执法队伍,着力提升我乡法治工作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3年行政执法证考试过关率达89.47%。
三是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涉法涉诉事项和决策,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意见征求。同时利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将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广泛公开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我乡10个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四是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和执行工作。维摩彝族乡结合时代发展要求,把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作为加强乡风民风建设的切入点,组织了全乡10个村(社区)共121个村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各自的村规民约,不断提高村规民约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不断革除陋习,崇尚文明,教育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2023年以来,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被诉案件2件,机关负责人出庭2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维摩彝族乡今年以来,未收到“三书一函”,维摩彝族乡将继续加强与建议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做好“三书一函”整改落实。
六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维摩彝族乡完善公开了153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45项,在公布清单的同时,还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达到了“法定、精简、效能、便民”的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便民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建立严格规范的窗口服务制度,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
二是根据上级部门对推进减证便民的相关要求,我乡认真组织专人负责清理本单位的证明事项工作,整合上报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共57项,对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或变相提供,村(社区)一律不再出具或配合出具。
三是对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要政务公开信息阵地,要求各中心站所在属于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应及时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乡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
(四)履行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职责,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通过建立的乡、村(社)、村小组三级调解机制,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变被动为主动,利用好各种渠道和资源,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在三级调解组织的努力下,全乡共排查和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9起(注:家庭婚姻婚恋纠纷30起,调解成功30起),调解成功178起,制作协议书178份,调处成功率达99%。调处化解好各类纠纷共涉及资金1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12345平台热线、上级转办件和信访系统转办件等,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办理。今年以来,乡综治办受理转办投诉共计23件,按期答复率100%,常态化回访当事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通过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继续做好社会治安、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等问题化解,并在双提升测评期间通过召开群众会、入户走访、小手拉大手等方式进行全覆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回答所有测评内容,熟悉双提升12340测评电话,为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贡献了维摩力量。
(五)提高普法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认真开展干部职工带头学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15国家安全、普法强基补短板等线上知识答题,使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
二是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这条主线,采取喷绘固定标语、建设法治小广场、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营造普法氛围,今年以来共喷绘固定标语300余条,建设法治小广场1个、张贴普法海报170份、结合应急广播滚动播放普法音频。借助街天集市人流量大,宣传氛围好的特点,维摩彝族乡今年以来联合司法、民政、卫生、国土等部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8场,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乡普法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三官一师”,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到各挂钩村组召开群众会向广大农村群众进行普法宣讲累计120余次,根据村社特点,重点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联合挂联维摩彝族乡的法治副校长、第二班主任,对全乡13所中小学,107个四到九年级的班级实现全覆盖挂包,对重点教育学生开展“一对一安全健康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溺水等内容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截至目前,法治副校长、第二班主任已全覆盖到挂钩学校和班级开展法治授课,共7500余名师生参与。
四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部门普法责任,编制完善维摩彝族乡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事管理和部门联动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使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维摩彝族乡在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不高,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普法效果一般,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不强
我乡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不够强,效果一般化。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普法宣传工作没有足够的深度和良好的氛围。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节目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存在不足
法治文化宣传和法治社会建设有待加强,群众懂法用法意识不强。部分群众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信访不信法、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来解决问题,导致违法违纪的发生。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维摩彝族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维摩彝族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也积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带头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念
2023年共组织开展理论中心学习8次,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维摩彝族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7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校园10余次。成功创建维摩彝族乡幕菲勒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完成维摩彝族乡长岭街村、炭房社区州、县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并通过验收。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专题班子会议开展集体学习,推进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学习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好法用好法,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四)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要求成立维摩彝族乡综治中心,负责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专门工作力量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二是制定《维摩彝族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指导各村(社)、各中心(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工作融合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推进《关于印发法治砚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砚发〔2021〕15号)、《关于印发砚山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砚办通(2022)127号)、《砚山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砚治县办发〔2022〕6号)文件各项任务,开展对各村(社)、各中心(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情况专项督促检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修改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监督检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二是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三是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使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审查和管理,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机制,改进审查管理方式方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备案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加强行政监察监督。
(六)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完善学习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年内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