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效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电子商务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促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和运作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致力于把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打造成集“创业知识教育、创业思想集聚、创新创业实践、创业项目孵化、科研成果转化、创业成果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一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行由县电商办负责。
第二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2.编制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3.负责受理创业团队提出的申请,组织有关负责人对申请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负责办理创业团队入驻电商双创孵化中心的手续;
5.负责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对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把关,对创业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
7.策划、组织电商从业者商务竞赛与电子商务创业活动;
8.负责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违规行为。
(二)入驻条件及申请程序
第一条 申请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企业(创业团队)分为创业企业和个人创业两类。创业企业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个人创业主要包括淘宝、微店、微商城、特色服务等个人创业项目。
第二条 创业项目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鼓励科技类项目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项目其次,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项目进行严格审批。
第三条 项目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签订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
第四条 申请入驻的企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企业团队必须是与电商行业有关的企业;
2.创业企业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创业企业成员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自觉遵守中心其它规章制度,不能有违纪违法行为;
4.企业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创业团队入驻申请,申请入驻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孵化项目,对县域电商创新创业工作者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第六条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办公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企业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
2.项目受理: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业负责人对入驻企业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
4.签署协议:入驻企业与电商办签署入驻协议书;
5.正式入驻:入驻企业正式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创业活动。
第七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桌椅、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办公条件;
2.对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企业,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协助入驻企业申请上级扶持基金、争取小额创业贷款等国家优惠政策;
5.协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第一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开展项目的运作,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租或转为其他用途;
2.入驻企业举办活动需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3.各入驻企业负责入驻场所干净整洁;
4.入驻企业应遵守基地的其它规定。
第二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入驻企业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遵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针对团队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创业团队聘请创业导师。
第三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
1.各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各入驻企业必须严格基地作息时间,做好日常办公中的用水、用电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
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内严禁任何人留宿;
4.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创业团队承担;
5.各入驻企业人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公安、保卫或相关部门报告;
6.必须遵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属地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