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众卫生 | ||
来信时间 | 2024-11-11 | 来信人 | 盘松有 |
来信内容 | 县長你好,在安置二區,新秀南路有一間回收店,在門外馬路边放了一大摊集物, 影响环境卫生,妨碍邻居生活,在屋内放置大量纸皮,恐怕没有合法安全装置设备,及不小心引荐火警,就麻烦了, 希望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 ||
回复部门 | 县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4-11-20 | ||
回复内容 | 盘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映“新秀南路回收店铺乱占乱摆”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11月13日14时49分,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执法人员到新秀南路回收店铺核实处理。经查,新秀南路回收店铺确实存在乱占乱摆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向商户宣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责令商户立即整改,及时将人行道上所摆放物品收回店内,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下步,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商户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