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砚山砚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停车位收费人员多次恶意收费,不开具停车位小票 |
来信时间 |
2024-03-01 |
来信人 |
张女士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4.2.28八点左右,8点16分准备开车离开停车位,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车上并未留有停车位小票,但是看到一位女的收费人员。明明已经看到我上车准备开车走,偷偷摸摸用机器扫我的车牌号,也未给我停车小票,我特地熄火下车稳收费人员是否扫码开票,请把小票给我扫码付费,收费人员肯定的告诉我她并未扫码开票,让我开车离开。2024.3.1我再次在嘉禾四路停车时,准备扫票付费,竟然发现存在一笔2.28八点16分的费用并付。
这是否说明该工作人员说谎话,坑骗老百姓,恶意收费却不给停车小票?明为国有企业,员工却干着如此小偷小摸的事?停车交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管理好员工,让老百姓每一份花得明明白白也是国有企业及相关员工应尽的义务!并且,本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之前就已经遇到很多次,就停车几分钟,车上未留有停车小票,过几天才发现有停车费用未缴纳。砚山砚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更应该管理好员工,员工代表公司形象,其作为国有企业代表国家形象,如果都带头如此不按规矩办事,请问如何让百姓信服?老百姓如何心服口服缴纳每一笔钱? |
回复部门 |
县信访局 |
回复时间 |
2024-03-26 |
回复内容 |
张女士:您好!
您给砚山县领导信箱留言的问题已悉,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您的车辆停放产生费用的问题,根据您留言的问题无法核实具体情况,需要您带着相关证件到砚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处理,公司电话:0876-3135562。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