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周边国家疫情持续暴发,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春节将至,外出务工、求学、经商等返乡人员剧增,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及货物物流量增大,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一)严控聚集活动。全县党政机关、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一律取消团拜会、联欢会等群体性活动,一律严控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酒店、门店等不得擅自举办庆典、联欢、促销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必须按规定审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方或主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要坚持“红事暂停、白事简办”原则,暂停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客事宴席;丧事办理一切从简,并按规定向村(社区)报备,坚决杜绝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追悼活动。全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广大群众要积极遵守。各乡(镇)要加强管理,村(社区)及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督促到位。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相关场所、属地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二)限制人流客流。严格落实景区、景点“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网吧、KTV、影剧院等密闭式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执行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的防控措施。
(三)强化春运交通站点防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控超员率,落实实名购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要增加防控力量,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杀,查验通信行程卡、健康码等措施,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四)强化师生假期风险防控。分批有序、错峰精准组织师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行程路线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和应急值班值守,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
(五)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对冷链食品进、销、储、运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机制。全面推行溯源管理,督促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注册使用“云智溯”平台,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的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凡需进入我县辖区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按照要求先进入州级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合格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能储存、销售、加工。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药店、办公场所、影剧院、KTV、酒吧、养老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防控网格管理
(一)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各乡(镇)要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持续对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特别是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消除疫情输入隐患。
1.从境外进入我县人员,由本人或其国内关系人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首个入境城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由所在村(社区)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2.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后接受社区管理,社区管理期间非必要不出户;
3.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由社区、单位对其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对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按要求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强化宣传引导。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全面推进家庭、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消毒消杀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分餐公筷”“六条新风尚”。
(三)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完善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到村(社区)报到登记制度,实行“零报告”、“日报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境外非法入砚人员线索,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准确后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发现“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强化个人健康防护
(一)减少人员聚集。倡导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活动原则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症状尽量不参加,全县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执行。
(二)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在砚人员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砚、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县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执行。鼓励在境外、省外、州外工作、务工、求学、经商等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通过视频拜年网络问候方式向亲友传达祝福,最大限度降低把疫情带回家乡的风险。确需返乡的,近一个月内有境外(国外)旅居史的,需提供有效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证明、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要提供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证明、3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内中风险地区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返乡人员需要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供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返乡后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接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核验,并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主动向所属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
(三)严格个人防护。主动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自觉倡导文明健康生活6条新风尚,按照“七步洗手法”规范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口鼻,始终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坚持戴口罩。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在乘交通工具、购买冷链食品和出入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
2.始终守规矩。外出就餐提倡分餐制,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测体温,在公共场所排队或有人员聚集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3.做到勤监测。强化个人健康监测,如旅途过程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取消或终止旅行,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有效防风险。外出、返乡途中务必注意风险防范,记录清个人行程轨迹和乘坐公共交通情况,要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手消毒剂等,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保持社交距离。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保留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到家后喷洒75%消毒酒精,对外衣和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附:砚山县发热病人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122302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3122308 |
砚山县中医医院 | 3122423 |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 3883688 |
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3125110 |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 | 3131927 |
砚山县阿舍卫生院 | 3012460 |
砚山县平远中心卫生院 | 3883849 |
砚山县稼依卫生院 | 3892020 |
砚山县维摩中心卫生院 | 3650228 |
砚山县江那卫生院(江那社区服务中心) | 3012743 |
砚山县盘龙卫生院 | 3660409 |
砚山县八嘎卫生院 | 3870058 |
砚山县者腊中心卫生院 | 3640299 |
砚山县蚌蛾卫生院 | 3056225 |
砚山县干河卫生院 | 3838804 |
砚山县阿猛中心卫生院 | 3063860 |
砚山县阿基卫生院 | 3836209 |
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