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政府工作部门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7月设立,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重组为砚山县乡村振兴局,为砚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承担指导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三)负责制定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和区域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统筹、协调产业振兴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五)负责组织、指导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及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六)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东西部协作帮扶项目和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项目建设,做好东西部协作帮扶和兵器装备集团定点帮扶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八)负责协调省级、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配合做好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

(九)负责协调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平稳过渡。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砚山县乡村振兴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生产、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公开、机关组织人事、综合文稿起草、单位深化改革和“放管服”等工作,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事项处理,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统筹衔接各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工作,抓好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协调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承担单位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监督,机关日常办公耗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县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各类调度会、专题会议材料的起草、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项目规划和计划股。负责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编制,承担指导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组织开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协调做好乡村振兴系统资金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录入工作;承担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及方案的编制、调整及请示报备,衔接资金项目规划的编制、调整及请示报备,项目库的编制、录入及监管,“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等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有关股室拟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审核、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参与涉农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及资金监管和统筹绩效评价工作。

(三)社会扶贫及帮扶协作股。负责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规划编制及年度项目计划编制,统筹做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日常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做好援砚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督导检查,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月度统计上报、季度通报。做好国家乡村振兴局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东西部协作子系统、云南省东西部协作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协调行业部门推动东西部劳务协作、教育协作、医疗协作、消费协作工作,协调做好挂职培训、交流培训工作,做好沪砚双方高层互访相关筹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单位招商引资、“万企兴万村”行动等工作。

(四)产业金融及老区建设股。统筹协调推进金融帮扶工作,负责小额贷款贴息、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农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小额信贷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及获贷农户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评估;做好互助资金帮扶互助社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产业振兴;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帮扶,指导各乡(镇)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指导革命老区各乡(镇)项目库建设,协助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三、砚山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领导

杨丽梅(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局机关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喜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股;联系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

芶国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助局长抓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工青妇工作,负责深化改革、依法治县、民族团结、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信访、基层减负、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疫情防控、“七城创建”和“三会”提案、议案交办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联系干河乡、阿猛镇。

张洪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挂职干部选派及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联系防贫动态监测、上海援砚挂职干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分管社会帮扶股、县沪滇办;联系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

阳洪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项目规划、项目库、涉农资金统筹、革命老区建设、产业发展、小额贷款、互助资金服务、招商引资、雨露计划等工作;联系消费扶贫、转移就业等工作。分管规划计划股、产业金融及老区建设股;联系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

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同时,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并圆满完成任务。具体分工协作关系:杨喜刚—阳洪文,芶国艳—张洪浦。

四、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二号楼四楼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联系方式:

0876-3120060;0876-3120061(传真)

负责人姓名:

杨丽梅(局党组书记、局长),联系电话:31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