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拟订全县年度农业生产计划,制定科技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农产品生产及生物资源开发,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六)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植物、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生产资源安全管理。
(七)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八)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
(九)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国内外智力人才、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县的科技管理和科技普及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才工作、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宣传、贯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负责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管理与监督;负责信访、综治维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农业生产投入品和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与监督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农田建设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相关项目实施、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股。主要负责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组织涉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全县绿色食品产业政策,编制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规程,组织开展全县打造“绿色食品牌”考核评价工作。
(五)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和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抓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指导抓好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情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及农业业务工作总结。负责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宣传、新闻宣传、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预测预报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价格等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全县农科信息体系建设;负责产业数据库、网络安全保密;做好数字乡村网络信息管理和农科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
(六)畜牧兽医渔业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和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渔业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渔业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分析。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七)科学技术股。贯彻执行上级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和专家,拟订全县对外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申报实施国家和省州县科技计划项目并配合管理;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县内企(事)业单位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申报、认定、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青年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培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全县科技普及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
(八)生物三七股。负责编制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综合质量标准,负责中药材产业园入园项目的服务工作;负责生物资源统计和市场运行分析;负责指导中药材基地建设与标准化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九)烤烟生产管理股。贯彻上级烟叶生产政策措施;拟定全县烟叶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烟叶生产和管理,检查、督促、指导整个烟叶生产各环节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烟叶生产信息服务;配合烟草公司抓好全县烟叶生产技术培训和各环节的服务工作;负责县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昌继明(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并主持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
杨丽梅(党组副书记,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并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何登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宣传、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工会、青年、妇女、档案、保密、防艾、财务、内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局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安全生产、消防、节能减排、科学技术管理和服务、生物资源开发、三七产业、蓝莓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科学技术股、生物三七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股,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阿猛镇、干河乡相关业务工作。
韦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办工作、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农垦农场企业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植保植检、种子生产和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劳务输出、农村人居环境、 “七城创建”等工作。分管农办秘书股、人居办、七城创建办,县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县植保站、县种子站、县农广校。联系盘龙乡、八嘎乡相关业务工作。田维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平远挂职。
王赞(党组成员)) :负责畜牧兽医渔业、扫黑除恶、依法治县、综治维稳、信访、农民工维权、禁毒、意见建议提案办理和农业农村环保、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畜牧兽医渔业股、政策法规股,县畜牧站、县动监所、县疫控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 、县农环能源中心。联系阿舍乡、平远镇相关业务工作及各乡(镇)畜牧兽医渔业工作。
孙保华(党组成员)) :负责烤烟生产(烟办)工作,分管烤烟生产管理股。联系各乡(镇)烤烟生产工作。
沙立祝(党组成员,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驻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兴梦(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村违占耕地建房整治、耕地流出整治、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农业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机推广及农机安全服务等工作。分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县农经站、县农机推广站、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联系蚌峨乡、者腊乡相关业务工作。
袁正(副局长)) :负责粮食安全、种植业和科教市场信息、“一县一业” 、 农业科技教育、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情信息、农业统计、农业产业化、高原特色农业、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农业和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花卉产业、林长制、绿化美化亮化、蚕桑产业、土壤肥料、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田水利等工作。分管种植业和科教信息股、发展规划和农田建设股,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土肥站、县农田水利中心。联系江那镇、稼依镇、维摩乡相关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
砚山县砚华东路60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3122402
负责人姓名:
侯光福(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