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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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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19〕2号)精神,中国共产党干河彝族乡委员会是党的地方领导机关、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为正科级机构。

 主要职责

(一)中国共产党干河彝族乡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思想阵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担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及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

5.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改革,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承担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政策法规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残疾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为民服务中心”等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统战、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等职责。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脱贫攻坚、易地搬迁、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管理、扶贫开发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管理、指导督促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乡村振兴等职责。

六、干河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草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乡村振兴、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农业农村服务性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干河彝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新闻采编、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艺队培训、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农家书屋管理、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干河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人居环境提升和环保宣传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干河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医疗保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为民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和其他社会保障事务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干河彝族乡财政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干河彝族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承担干河彝族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报告执行、资金核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工作、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财务核算等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干河彝族乡应急服务中心。组织编制全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全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乡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等。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干河彝族乡综合执法队。承担乡村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全乡综合管理执法事项,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彭海军(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和人民武装工作。

赵  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抓经济建设、审计、税务和园区企业协调服务工作。

杨天斌(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大、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

王  坤(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主持乡政法全面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乡村振兴、政务服务、政法、普法、政协、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共青团、工会、妇联和妇女儿童、青年人才、邮政、保险、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方面工作;分管联系党政办、乡村振兴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司法所;联系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侨联、县侨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邮政局、保险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

姜雷昌(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

王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人居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技、水务、畜牧、科技、烤烟生产、村级财务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居办、应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居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科协、县粮食储备局等部门。

普  松(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乡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疫情防控、卫生计生、防艾、林业等方面工作;分管联系疫情防控办、武装部、卫生院;联系县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草原局等部门。

骆礼龙(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旅游宣传、教育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征地拆迁、创文、创卫、创促创慢、环保等方面工作;分管爱卫创卫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中心校、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搬迁安置办等部门。

郑  艳(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副书记抓党建和组织人事,负责机构编制、党务政务公开、保密、后勤、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联系党建办;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史志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档案局等部门。

陈  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主持干河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副书记抓好全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等方面工作。联系县公安局、县禁毒委、县交警一大队。

赵  波(副乡长):负责财政、村镇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联系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联系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县投资促进局、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县农商行等部门。

办公地址:

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干河新址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含民族地区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3838554

负责人姓名:

彭海军(干河乡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