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检验检测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粮食粮油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三)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四)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工作。
(五)建立全县检验检测信息动态数据库,为产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监督、评价、许可、仲裁、司法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委托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服务。
(六)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单位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单位的会务、文秘、人事工资、资产财务、档案管理、后勤管理、督查检查和保密等工作。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价、检验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现场抽验等工作;负责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整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技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技术、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食品药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三)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产地安全监督抽验工作,提供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防止不合格农、畜产品进入消费领域;负责农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工作,出具科学公证的检验检测数据,参与农、畜、水产品及粮食粮油产品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四)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实验室:负责农药、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具科学公证的检验检测数据及报告,参与农药兽药饲料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五)水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承担全县生活饮用水、污水、雨水等水质的取样、分析、检测等工作;负责化验室剧毒品试剂、危险物品及其他玻化剂的申购、保存、管理等工作;负责水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的编制、保管、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台账,参与水质量审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马朝康(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岳家帅(中心副主任): 协助马朝康同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财务、综治维稳、信访、普法、依法治县、禁毒防艾、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工青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质检验检测等工作;分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试验室、水质检验检测试验室。暂负责七城创建、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档案管理、组织人事、人才、信息、民族团结、项目管理、农产品检验检测、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等工作;暂管综合办公室、农产品检验检测试验室、农药兽药饲料检验检测试验室。
办公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84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6-3139811
负责人姓名: 马朝康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