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30 09:55:34     来源: 阅读次数:2953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背景:违章建筑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直接带来了环境脏乱差、邻里纠纷、公共安全等问题,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多数违法建筑,由于施工条件简陋、建筑质量低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一个源头,给我县的社会治安、城市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带来严重隐患与挑战;同时也是当前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的迫切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落实州委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决策部署,维护规划权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针对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与类别。砚山县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内。重点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集资房小区、房地产开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统规自建、单位自建小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两侧民用自建房屋等。主要整治类别为:

1.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2.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3.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加(改、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4.私自开挖地下空间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原建筑外观风貌的;

6.群众举报经核实的小区内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二)清理整治方式。通过三个“一批”暨宣传自行拆除一批、整改完善一批、强制拆除一批进行清理整治。

(三)方法步骤。清理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并长期坚持。

1.动员部署和排查阶段(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分类清理整治、强制拆除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巩固阶段(2024年1月1日后)。

四、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违章搭建:是指未经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与认可,在规划审定的图纸之外的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建筑物通称建筑。一般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构筑物一般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蓄水池等。

阳光房:是指附设于建筑物露台(平台),主要采用玻璃、金属材质搭建,具有完整围护结构的非永久性全明设施。

五、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国华

联系人:张劲

联系电话:0876-312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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