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2-02-00000032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效日期: |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杨朝春、张礼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佳雨花园片区纳入自来水供水范围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经与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沟通对接,该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佳雨花园片区供水设施进行初验,并对初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开发单位进行沟通,该项目开发单位为文山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企业已经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进行整改,已经达到移交条件,由于文山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没有提供相关工程验收资料给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二是我局要求县国祯水务有限公司先将市政供水管网连接至佳雨花园小区,主要原因市政供水管网与小区供水管网连接点市政供水压力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即:0.14MPA,由于佳雨花园小区高位水池位置与搭接点高差近35米,市政管网与小区搭接口压力需达到0.5MPA才能保证水压压力稳定,需要增加二次加压供水设备,才能满足该区域供水保障能力。三是我局正在与两家企业沟通对接,尽快完善好供水实施方案,尽快将佳雨花园AB区纳入市政供水范围内,确保县城区居民用水安全和提升供水服务质量。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建云 0876-3122314)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