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0-27-000005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段信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者腊乡布那村六莫菲村小组修缮活动室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者腊乡布那村龙六莫菲村小组活动室面积过小,不能更好地满足召开群众会议及文化活动需求,现计划将六莫菲原学校旧址改造修缮为该村民文化活动室,给予帮助解决9万元的活动室建设经费。由于县级财政比较困难,暂无专项资金给予保障,建议您将该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积极争取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多渠道整合资金解决。同时,县委组织部将积极关注,待今后有相关项目或经费来源时给予帮助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