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0-27-000005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阿猛镇千庄村老米糖村小组活动室修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千庄村老米塘村小组活动室建于2009年7月,由于年久失修,活动室破烂,门窗、天花板等已损坏,不利于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展,现计划进行修缮加固。给予帮助解决3万元的活动室建设经费。由于县级财政比较困难,暂无专项资金给予保障,建议您将该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积极争取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多渠道整合资金解决。同时,县委组织部将积极关注,待今后有相关项目或经费来源时给予帮助解决。
非常感谢你们对基层组织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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