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8-22-000004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杨永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砚山县江那镇佳雨花园小区一期南门出口处公路绿化带开一个出口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道路规划设计与佳雨花园合并为一个项目经县规委会审核报州规委会审批的,与佳雨花园南门错开20米左右开口,主要为了确保出入佳雨花园小区车辆安全。如果开口设计与大门在一条线上,出入车辆速度较快,直行的车辆下坡速度更快,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现在设计出门右转20米后再左转并入下行车道,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车速度,大幅度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需要在江那镇佳雨花园小区一期南门开一个口,需由佳雨花园业主委员会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报县规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口。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应贵,0876—3136195)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