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7-000004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司法局对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杨振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普法力度开启线上普法模式的提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七五”普法以来,砚山县以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普法为突破,实现了“七五”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取得了实效。我县把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作为学法重点对象,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全面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教育的外延发展。组织普法志愿者采取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等形式,充分运用微信、QQ等新媒体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农家书屋、村级广播站、法治文化广场等普法阵地建设,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八五”普法期间,我县将不断探索普法新载体,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多形式开展宣传。
1、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新媒体普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和普法宣传的必然趋势。我县引导在职人员关注中国普法、云南掌上“12348”、云南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坚持以砚山县融媒体中心为主阵地,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平台,43个各级部门微信公众号,同时调动“家在砚山”“好享砚山”“魅力砚山”等10个民间自媒体协同作战,运用快手“砚山融媒体中心”账号,利用短视频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全媒体发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用“传统标识牌+现代电子屏”,建设七都国际法治文化广场。下一步将加强“边、少”村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确保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普法覆盖面。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原则,制定《砚山县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依托“服务大局普法行”“三下乡”“法律六进+N”等活动载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运用多媒体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法律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制定《砚山县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执法单位针对所办理相关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使用等问题,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收集、整理、汇编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不断更新内容。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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