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阳家佑等委员:
你们在砚山县政治协商会议砚山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关于将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和创造性,我县按上级部署,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砚政办发〔2021〕184号),实施校长职级制奖励,每年需奖励经费约400万元。
阳家佑等委员提出的:为实现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议我县每年安排1000万元高质量发展教育专项资金,其中400万元用于校长职级制改革奖励经费,600万元用于教学质量提升绩效考核奖励经费,重点放在“三名工程”的打造上,放在教学教研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的绩效奖励上。全面激发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和科创性,真正推动砚山教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针对阳家佑等委员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砚山县财政收入不足导致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税源结构相对单一,现有税源不能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亿元,其中一次性非税收入占比高达49%,难以形成实际可支配财力,且县级财政自给率仅为18%,财力增长难于满足刚性支出增长需求,导致资金缺口巨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砚政办发〔2021〕184号),方案涉及资金近400万元,所需资金完全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建议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高质量发展教育专项资金,从2022年全县财力情况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砚山县财政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紧运行状态,特别是我县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引进重点企业还处于建设初期,对地方经济难于在短期内形成有力支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当前县级财力仅基本保障“三保”部分支出,全县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未能全额保障,存在未落实“三保”政策风险问题。将每年10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教育专项资金纳入每年的县级预算,确实存在困难,待财政收支状况有所好转,积极执行该奖励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质量提升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弟鹏 0876-31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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