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彭兴燕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4号提案《关于及时兑现我县林草项目资金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砚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大财政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力度,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2018年实现砚山县脱贫摘帽顺利退出贫困县,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但县级财政属于典型的补助型财政,财力增长后劲不足,财政自给能力较低,80%左右的财力都需要靠上级财政给予补助,对上级财力的依赖程度较高。县级财力增长难于满足“三保”支出及其他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增长需求,近年来,由于财政性刚性支出逐年增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增大,政策性建设项目超出地方财力承受极限和范围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县级财力困难,直接影响林业项目资金拨付和兑现。在下步工作中,我局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的有效措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是积极培植新税源增长项目,想方设法增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二是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力度;三是加大国有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四是通过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归还县级财政国库借垫资金,消化并严控新增暂付款;五是积极向省财政部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投入,增加地方财力,进一步增强财政库款的调度和调控能力。在县级财力允许的条件,我局将争取在2022年12月底逐增强财政库款的调度和调控能力。在县级财力允许的条件,我局将采取逐月解决的序时方法。在2022年12月底逐步完成林草项目资金拨付和兑现工作。
感谢你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文 0876-312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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