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82号提案的复函
王连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确保预防重大传染病经费以保证及时做好疾病防控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首先感谢你对我县疾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县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地方财政增长受限的同时有关民生和全县经济发展的各项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加,造成县级财力困难,出现对预防重大传染病 经费保障不及时的情况,现将你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我局已按月纳入急需资金需求计划,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资金,以资金的紧急顺序逐步清算完成预防重大传染病经费支出,做好我县疾病防控工作。希望得到你的支持和理解。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洪伟 0876-313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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