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阳家佑委员:
你在砚山县政治协商会议砚山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5号提案《关于拨付政府投资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中央、省、州相继下达了砚山县教育项目的资金。由于项目建设工程经费不能及时清算,施工企业无力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导致36个学校基础设施项目停工,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讨薪农民工逐年增加,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给安全维稳带来极大挑战。
你提出的:建议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州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目建设经费拨付机制,确保各项目建设经费能够及时按照工程款进度拨付,保障全县各项目建设经费财政拨款机制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我县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真正落实《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的精神。
针对你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由于近几年来扶贫攻坚地方财政投入过大,绿色铝等产业落地砚山,加大了地方政府的投入,我县财力面临巨大挑战,资金支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各部门资金不能及时得以清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从2022年5月起,针对教体系统的停工项目,按照每月不少于700万元的资金给予保障,新开工项目按照每月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给予保障,支持配合好教体部门做好项目的整体推进。
感谢你对我县拨付政府投资学校建设项目资金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弟鹏 0876-31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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