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蒋会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统筹挤占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清理整治统筹挤占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建议:第一,严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决策,把教育专项资金清算作为“优先事项加快”解决。建议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优先清算教育体育专项资金,优先化解教育体育系统历史债务,把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第二,严守政策底线和法纪红线,减少存量,杜绝增量。建议各县(市)结合自身财政状况,合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清算和兑现进度。对新下拨的教育专项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杜绝产生新的统筹挤占行为。第三,加强对教育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教育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建议由州委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八县(市)统筹挤占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市)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对发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针对您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在我县每年的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了近一半,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一直严格执行中央、省、州文件精神,由于近几年来扶贫攻坚地方财政投入过大,绿色铝等产业落地砚山,加大了地方政府的投入,我县财力面临巨大挑战,资金支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各部门资金不能及时得以清算。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我县将认真清理32233.52万元教育专项资金被占用情况,分类排序,按项目建设情况制定资金支付计划,确保教育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在解决历史欠账的基础上,加快2022年教育项目建设进度,杜绝新的统筹挤占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弟鹏 0876—3121356)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