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6-000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山 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第十三届第一次 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肖国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化解学校债务提升教育质量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化解学校债务提升教育质量肖国新等代表提出具体建议的:一是及时准确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考核机制。二是尽快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债务,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化解,减轻学校负担,让各级各类学校轻装上阵,顺利完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任务。三是真正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督促各级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学校生均教育公用经费,不得拖欠、挪用各类教育经费。
针对你们提出的需要我县解决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砚山县财政收入不足导致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税源结构相对单一,现有税源不能支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亿元,其中一次性非税收入占比高达49%,难以形成实际可支配财力,且县级财政自给率仅为18%,财力增长难于满足刚性支出增长需求,导致资金缺口巨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各类学校债务已按债务管理政策纳入政府存量库和地方隐形有性债务进行偿还,同时排查教育欠款,分类处置多方筹集资金逐年分批解决教育欠债。
二、由于近几年来扶贫攻坚地方财政投入过大,绿色铝等产业落地砚山,加大了地方政府的投入,我县财力面临巨大挑战,资金支付出现了困难,部分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得以清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按月支付具备条件的教育资金,真正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责任。
感谢你们对我县化解学校债务提升教育质量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弟鹏 0876—31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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