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20-0000039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水务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段忠琼代表: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9号《关于八嘎乡凹嘎村委会凹嘎村小组周边河堤护栏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凹嘎村委会凹嘎村小组是凹嘎村委会所在地,凹嘎村小组共有农户88户425人,是纯壮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山区贫困村,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领导的带领下,凹嘎村的人民和生活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河道旁边建起了小广场,人民群众经常在小广场上活动,但广场在河道旁边,河堤较高,又没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生活,特别是少龄儿童是安全设施考虑,在雨季有效的起到了防坠河等安全事故发生,特向上级申请建设河堤护栏。建议建设护栏200米,按照每米250元计算,预算总投资50000元。
代表所提河道为凹嘎河,发源于上龙老,流经龙老、凹嘎等村寨,在三卡汇入南利河(八嘎河)。目前,我单位无专项资金实施河堤护栏建设项目,建议凹嘎村先做好临时拦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大周边群众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步我单位将积极向上争取此类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积极组织实施河堤护栏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权秀敏 3130209)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