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11-000003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砚政函〔2022〕67 号
严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校中村”遗留问题的建议》(第 318 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政府建立主抓‘校中村’领导班子,协调县级 各有关部门”的建议。砚山县涉及“校中村”拆迁的学校有 5 所: 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砚山县第一小学、砚山县第二小学、砚山 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平远镇第二中学,涉及住户共 65 户,建筑总面 积 3590.1 平方米。为切实加强“校中村”问题化解工作,砚山县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校中村”遗留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教 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乡综 合执法局、江那镇人民政府、平远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协 同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二、关于“制定具体解决方案”的建议。针对“校中村”遗 留问题,进一步核准每个学校、每户住户基本情况,摸清核心问 题,分类制定化解措施,形成全县工作方案。目前,正在草拟化 解工作方案。
三、关于“评估和补偿问题”的建议。待化解工作方案制定 印发,将及时聘请第三方公司进场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方案和补 偿金额。
四、关于“多争取教育经费等”的建议。下步将多渠道筹措 资金,极力保障“校中村”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问题化解后收回 房屋的用途安排届时再进一步研究。
五、关于“加强住户教育及处理”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将认 真做好涉及拆迁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拆迁征收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砚山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 支持砚山发展!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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