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5-00000015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2-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文旅函〔2022〕26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李转杰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的第50号提案《关于成立砚山县博物馆和加快陈列布展工作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您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深入研究。现就您提的《关于成立砚山县博物馆和加快陈列布展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针对成立县博物馆和加快陈列工作的建议:一是成立博物馆由编制部门核编成立,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完成博物馆成立工作。二是成立博物馆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省级文物部门报备,争取国家免费开放资金;三是砚山县博物管建设项目系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子项目,自博物馆项目建设以后,我局于2017年编制了博物馆装修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为增加博物馆展示内容,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2017年争取到省民委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县民族博物馆文物征集,同年发布了文物征集方案,对我县的历史文物、民族、民俗文物、革命文物进行征集,于2019年完成征集任务,共征集文物藏品286件/套用以充实博物馆展览陈列,同时博物馆展览规划方面我局已做了详细布展方案,下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资金投入,争取早日实现博物馆对外开放。
再次感谢您对砚山文物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物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应辉,0876—313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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