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5-00000013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2-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文旅函〔2022〕24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侬富恒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者腊乡批洒村建设一座壮族文化元素寨门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者腊乡批洒村建设一座壮族文化元素寨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建设内容分析及研判,批洒村隶属于砚山县者腊乡夸溪村委会,全部为壮族,日常交流皆用民族语言(壮话属坡牙文),于2013年8月被列入中国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歌舞“棒棒灯”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加上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使得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批洒村壮族文化处于被动的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州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指导意见,会同住建、乡村振兴、民宗、民政等相关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重点中心工作,科学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对批洒村进行统筹性保护及开发建设,故建议批洒村不再自行建设民族特色寨门,避免无序建设、盲目开发和千村一面的情况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砚山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峰,0876—312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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