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7-05-00000012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2-07-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文旅函〔2022〕23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蒙礼根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让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类广告牌成为城市的文化标签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让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类广告牌成为城市的文化标签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我县于2012年实施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包括民族剧院、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民族文化广场及文化传媒大楼,现已完成民族剧院、综合体育馆、体育运动场、民族文化广场建设并投入使用。文化传媒大楼完成主体建设及外墙装饰,内建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子项目,由于近年县级财政困难,文化传媒大楼内装等工程未能建设完成,至今未投入使用。我县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分别有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文物管理所及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目前,由于传媒大楼未建设完成,县文物管理所(与文旅局机关共用办公场地)、县文化馆及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借用民族剧院及体育运动场办公场地)均无固定的办公及对外开放设施,而县图书馆现所在馆址建筑年代久远,馆舍面积仅1273余平方米,在日常业务及对外免费开放服务过程中均与满足砚山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未能及时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进行展示和宣传,待新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完成后,将大力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综合能力和水平,届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和免费开放服务能力提升。
为充分发挥我县交通区位宣传优势,我县围绕“打造世界三七之都、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宣传主题,累计投入共290余万元,强化盘龙收费站至文山机场沿线周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于今年4月通过设计规划并开始实施,主要利用沿线建筑墙体、墙面、标语牌,以墙绘、户外造型墙等表现形式,打造有连续性的文化景观。目前已完成二级路至高速收费站、三七社区、土锅寨沿线11620平方米建筑物外墙墙面改造提升,外墙绘制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服饰、民居、产业等为主题的彩绘共94幅(3500余平方米),待“中国绿色锡谷”、“世界三七之都”两个精神堡垒及沿线文化景观建设完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县乃至全州对外宣传形象,使地方特色文化、产业、产品成为文山走向全国乃至全球的宣传“名片”。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商业广告相关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县文明办、县城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我县城区广告牌制作的引导和规范,将我县如壮族棒棒灯、彝族弦子、少数民族刺绣等具有本地方浓郁特色的文化元素合理融入公共场所及临街建筑宣传广告牌、公交站台、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加大砚山优秀民族文化展示及宣传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砚山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峰,0876—312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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