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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6-30-000003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2年度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30 16:59:39 浏览次数: 【字体:

陈文科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5号《关于帮助三合村委会铅厂村解决坝塘漏水的建议》,已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所涉事项关于帮助解决三合村委会铅厂村解决坝塘漏水的建议,建议县委、县政府帮助三合村委会铅厂村解决坝塘漏水,以保证坝塘周围500余亩的土地生产用水,稳定铅厂村村民经济收入,助力铅厂村乡村振兴建设。

就您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因财政困难,暂时无资金安排,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收集归,并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五小水利项目资金逐步给予解决。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光县 1357764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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