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6-22-000002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函
罗春波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10号《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电动车购买、维护成本低、方便快捷利于出行,对驾驶要求和限制较少,所以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截至目前,砚山县境内已注册登记25000余辆电动车,且呈井喷式增长,驾驶人形形色色、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自2021年7月以来,砚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部门,针对二、三、四轮电动车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一直没有放松对电动车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下一步,砚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规范电动车销售,抓好源头管理,严把入口关;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减少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最大限度的净化城区的交通环境。
感谢罗春波委员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全力落实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砚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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