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6-22-000002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解家禄、陈勇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107号《关于优化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山县城区红绿灯建设问题,一直是困扰交警部门开展秩序管控的难题。现有的红绿灯是往年县住建局、交通局、七乡公司、交警部门等部门分别建设的。安装的设备、建设的标准杂乱无章,加之许多设备陈旧老化,导致一些简单的调试、优化设置以及日常运营维护工作都难于开展。借助创文创卫工作,砚山县公安局已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投入,改善信号灯优化升级改造工作,以期让城区的通行更科学、更合理、更快捷。同时交警部门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方法,加大路面交通管控,最大限度的净化城区的交通环境。
感谢解家禄、陈勇委员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全力落实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砚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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