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2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度 |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答复函
尊敬的陈俊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建议》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砚山县城区城市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普及,大多数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车,随着车辆的增加,给城区交通带来巨大的压力,特别是恶劣天气,出行更加困难。你建议:1、红绿灯一个路口一个路口的放行,根据车流大小放行一个路口的同时关闭三个路口,这样避免左转道路的车挡直行车,直行道路的车挡左转道路的车,从而缓解交通拥堵。2、合理设置放行时间,车流量较小的路段缩短放行时间。3、建议绿色出行或者拼车、公交等出行方式。
1、红绿灯一个路口一个路口的放行模式,这一放行模式主要应用于道路比较狭窄,不能划分左转和直行的车道,实行的一种管控模式,在路口等待时间延长,单位时间流量降低,在能划分直行,左转的路上国际基本不采用此类模式。2、合理设置放行时间,车流量较小的路段缩短放行时间,砚山城区红绿灯放行具体都是采用这类模式,每天交通变化很大,在目前没有科技设备作大数据统计分析,车流量规律凭人力难以把控,只能做到大至合理。3、绿色出行或者拼车、公交等出行方式,这种出行方式,国家较倡导的一种出行方式,是缓解城市拥堵的良策,我们将建议政府大力发展公交事业,来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利用五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绿色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
特此复函
砚山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阳超贤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电话:1376960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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