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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9-0002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6-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19年度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1 10:3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唐世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天润万家超市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监控设施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天润万家超市十字路口作为交通主要通道,路况好,过往车辆多,车速快,路口缺少交通管控,导致事故频发。建议:在此处安装红绿灯及相应的监控设施并及时撤出路障恢复道路交通秩序。1、我们也认识到此路口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严重影响了砚山经济社会的发展。于2019年4月15日在此路口安装了交通信号灯及施划了交通标线并安装了两套监控设施,规范此路口的交通秩序,现在行车安全畅通。2、撤除路障,文山监狱南门道路由原来的四车道改为两车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监狱门口应留有安全余地用于反恐处突禁止社会部分车辆通行,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来的四车道改为两车道,给人们出行带来不便,敬请理解。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

特此复函

砚山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阳超贤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电话:1376960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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