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17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年度 |
砚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函
尊敬的江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砚文二级公路羊街段新建震荡减速带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砚文二级公路建成通车以来,为砚山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我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数量剧增,交通安全问题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砚文二级路城南壹号至羊街庙后路段,路况复杂且是平交路口,近几年来,死伤多人,群众反响强烈。委员建议:1、在砚文二级路城南壹号至羊街庙后两个平交路口新建加长的震荡型减速带,降低出入城方向的车辆速度,减少事故发生。2、增设醒目警示标志和警告黄灯,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增强遵守交规意识。砚文二级公路属文山州公路局砚山分局管护,您建议设置警告灯、减速带及安全警示牌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完善以上交通设施,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我们将把您的建议通报文山州公路局砚山分局,确定资金来源,尽早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
特此复函
砚山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阳超贤 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电话:1376960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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