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1-06-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盘龙彝族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陆云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盘龙彝族乡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号《关于对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配置水净化设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所提的因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一直饮用新民水库水,2019年自行建了一口机井,但没有净化设备,为了达到养殖水质要求,拟配置一套水净化设备,预算资金3万余元,资金由政府帮助解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但目前乡级财政困难,暂时无法解决您提出的对云砚养殖专业合作社配置一套水净化设备的建议。下步乡党委政府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争取早日解决您所提的问题。
在此,对不能在预期内办理您提出的建议,向您表示歉意,同时感谢您对盘龙乡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盘龙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姚宏平
联 系 人:李先煜
联系电话:159875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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