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2-00000047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乡振复〔2021〕10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杨丽琼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关于倮朵村至文山市席草寨主干道路硬化的提案》(提案45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到的“倮朵村至文山市席草寨主干道路硬化”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议认为,稼依镇新寨村委会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发动群众、汇集民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鉴于资金原因,还有部分村中道路没有硬化,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还未硬化的村内道路进行硬化、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很有必要。为此,通过汇报争取,我县已把项目纳入稼依镇示范乡镇和新寨村委会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建设年限2021-2025年,我局将根据项目规划逐年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建议。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宗坤3120052)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