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2-00000046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乡振复〔2021〕9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刘仙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关于大稼依社区村中道路硬化的提案》(提案35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到的“大稼依社区村中道路硬化”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议认为,稼依镇大稼依社区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发动群众、汇集民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鉴于资金原因,还有部分村中道路没有硬化,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对还未硬化的村内道路进行硬化、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很有必要。为此,通过汇报争取,我县已把稼依镇大稼依社区纳入2021年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设,道路硬化项目已启动建设。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将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完成。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建议。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宗坤31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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