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2-00000044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乡振复〔2021〕7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73号提案的答复
赵礼学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维摩乡幕菲勒村委会3个村小组建设排水沟的建议》(提案73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攻坚之年,当前,全县上下正按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积极开展以“厕所改造、道路修缮、人畜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据了解,幕菲勒村委会共有农户723户,按照上级有关开展农村旱厕改造的要求,目前已经实施旱厕改造599户。但由于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实施旱厕改造的村没有建设相应的排污管道,农户厕所产生的污水只能排在村中路上,严重影响了村内环境卫生。通过汇报争取,您所提建议拟综合纳入砚山县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2021—2025年)规划,计划2022—2023年度安排实施。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梅 31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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