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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12-22-00000043 发布机构: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生效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文 号: 砚乡振复〔2021〕6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11: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赵万仕等2位委员:

现将2021年你们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群众最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我县全面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将农村道路硬化、排污排水、照明、服务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纳入了“十四五”工作中,采取分年度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方式,逐步解决全县较为突出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关于你们提到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的提案,关注的农村进村路未硬化彻底、路灯设置不多、不合理,农村大、小坝塘水利工程未除险加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涉及面广,投入资金较大。目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县级财政困难,暂无资金解决您提出的建议,望理解。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芶国艳 31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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