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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12-22-00000041 发布机构: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生效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文 号: 砚乡振复〔2021〕4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10:54:59 浏览次数: 【字体:

 陆应文委员:

现将2021年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六主村委会旁边盖板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我县全面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将农村道路硬化、排污排水、照明、服务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纳入了“十四五”工作中,采取分年度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方式,逐年争取实施,不断解决各村组道路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关于你们提到的“六主村委会旁边盖板建设的提案”的建议,可纳入砚山县八嘎乡六主村委会精品示范村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计划实施年度2023年—2024年,下步将按计划逐年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芶国艳 31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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