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2-00000040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乡振复〔2021〕3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李凤娟等6位委员:
现将2021年你们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三星村梅子屏村小组入户路道路硬化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我县全面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将农村道路硬化、排污排水、照明、服务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纳入了“十四五”工作中,采取分年度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方式,逐年争取实施,不断解决各村组道路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关于你们提到的“村内道路硬化”的建议,可纳入砚山县八嘎乡三星村委会精品示范村项目内容,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计划实施年度2023年—2024年,下步将按计划逐年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芶国艳 31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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