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2-00000039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01 | 废止日期: | 2021-11-08 |
文 号: | 砚乡振复〔2021〕2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朱忠波委员:
现将2021年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下发超村小组村中道路未硬化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村内道路硬化是群众最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我县全面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将部分村组道路硬化、排污排水、照明、服务场所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纳入了“十四五”工作中,采取分年度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的方式,逐步解决部分村组道路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关于你们提到的“关于下发超村小组村中道路未硬化的建议”的提案,目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县级财政困难,暂无资金解决您提出的建议。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芶国艳 31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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