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1-000005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203号代表提案的答复
陈 茜代表:
您在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203号“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阿猛镇上拱村委会独家一、二组进村道路修建问题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减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59次会议审定,明确所有进村道路做到通达程度,确保晴雨通车,暂缓硬化,待有资金保障后实施。
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我们开展了“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库建库工作。该路段已纳入“十四五”自然村
通畅工程项目库,待计划下达后即可实施。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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