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21-000005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砚山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曹运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本县实际开展幼儿园校车审批工作”提案,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等相关工作的发展。自2021年5月10日起,开始勘察校车运行路线,至10月18日止,我局共完成校车许可54辆,在这期间,报政府审批后以发放4辆校车标牌,既教育部门上报的89辆校车,我局配合几个部门线路勘察完成70%。但是,剩余的45辆校车因有部分车辆老化、驾驶员自身资质不齐、幼儿园资料不完善等多种原因以及教育部门还没有审查等情况,截至目前还未审查。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争取将工作做得更好!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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